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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部資產轉讓印花稅寬免放寬

作者:CalcKong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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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業進行集團架構重組或資產整合時,經常需要將旗下的物業或股票轉讓予子公司或姊妹公司。過去如果想申請集團內部轉讓印花稅豁免,門檻非常高,而且傳統稅例對新型企業結構不夠靈活。如果你正在籌劃公司架構重組,或者手頭上有非傳統資本結構的企業項目,這項稅務修訂絕對值得關注。

企業內部資產轉讓印花稅寬免放寬
Photo by Ivan S on Pexels

概念解析:相聯法人團體寬免門檻如何放寬?

根據稅務局最新公布的《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政府正計劃落實《財政預算案》中的稅務優惠措施,重點放寬集團內部轉讓不動產或香港證券的印花稅寬免準則。

在現行《印花稅條例》下,相聯法人團體之間進行資產轉讓可以獲得豁免,但條件是母公司必須持有子公司至少90%的已發行股本。今次修訂草案主要有兩大根本性轉變:

  1. 門檻顯著下調:將確定具相聯關係的持股門檻,由原本的90%下調至75%。這意味著母公司即使持有子公司的權益降至四分之三,依然符合相聯團體定義。
  2. 權益認定更全面:不再單純以「已發行股本」為唯一標準,而是擴展至考慮其他直接或間接的實益權益或表決權。

適用情況判斷:新型企業結構點樣受惠?

近年不少新興行業或合夥業務,會採用無發行股本的企業模式。政府新聞網報道指出,像有限法律責任合夥(LLP)或擔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這類新型企業,傳統上因為沒有發行股本,在舊有框架下好難證明相聯關係,導致進行內部資產調配時面臨額外的印花稅負擔。

新法例放寬後,只要企業能夠證明透過股權權益、參與權益或表決權,行使直接或間接高達75%的實益控制權,就能納入寬免範圍。

假設你公司旗下營運一個跨國科技項目,採用咗有限法律責任合夥(LLP)結構,以往打算將持有的一幢商業物業或附屬公司股份轉撥至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時,極容易因為無「發行股本」而被課徵印花稅。在新修訂下,只需計算你在該LLP的實益權益或表決權是否達到75%門檻,就可以申請印花稅寬免,大幅降低集團內部架構重組的資金負擔。

專業分析:重組彈性與時間點注意事項

從商業財務規劃的角度睇,今次修訂不單止減輕企業稅務負擔,更大幅提升咗企業重組的靈活度。過往很多公司為了保持90%持股的印花稅豁免資格,被迫放棄引入戰略投資者或讓渡部分股權;門檻下調至75%後,企業喺引進外部資本與維護集團稅務效益之間取得更大彈性。

不過,企業管理層喺規劃資產轉移時亦要留意時間點。根據法案安排,條例草案於十月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若順利通過,將追溯適用於2026年2月25日或之後簽立的文書。如果你的企業喺該日期之後已經進行咗內部資產轉讓,應該密切跟進立法進度,以便及時向稅局提出申請或調整應繳稅務安排。

立即使用: 規劃物業轉讓或交易時,不妨善用印花稅計算機估算相關稅務負擔。

總結

今次印花稅條例修訂為企業集團進行內部資產重組帶來顯著的稅務彈性,特別是降低門檻至75%及涵蓋非股份制新型企業,有助優化營商環境。具體行動建議方面:如果你的企業正考慮進行內部資產轉移,建議先盤點現有集團架構中的實益權益及表決權比例,並諮詢專業稅務顧問以確保符合最新申報要求。在評估個案時,亦可以配合利得稅計算機等工具全面檢視重組後的整體稅務效應。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參考以下公開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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